近日,有网友在洛阳网百姓呼声频道发帖称:洛阳市实验小学通济校区课后服务费用3300元合理吗?请教育局查明,将费用明细进行公示。
洛阳市教育局回复:为满足广大学生和家长对中小学生课后服务的迫切需求,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,洛阳市实验小学“属地管理、学校为主、自愿参加、全面发展、公益惠民、事项公开”的原则,提供学校课后服务工作。
根据基本支出情况测算,学校提供“午餐+晚餐”日托就餐模式,收费标准核定为每学期3300元(包括中餐、中餐期间的学习辅导,晚餐、晚餐之前学习辅导的相关人员增加工作量的工资,以及卫生防疫、维修等办公杂支)。根据公益性和非营利性原则,餐费采用“多退少不能补”的模式,如果出现费用紧缺,由学校公用经费补足,确保学生就餐。
学校建立健全“家长自愿申请、班级初审、学校核准、统筹安排”的课后服务工作制度,在充分征求学生、家长意见的基础上,公开透明收费,立足需求,科学合理安排好延时服务管理。
【来源:洛阳网】